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扩散 | 天津出手!严查这些不合理医疗检查!

来源:医疗装备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5-1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日前 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印发 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 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日前

市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印发

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

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175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了《天津市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治理时间为

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

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包括

以下六项重点内容

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

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发挥医疗质控组织和内控部门作用,组织专家对医疗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

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治理违反诊疗规范为患者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入院行为。

落实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通知》(津卫医政〔2018〕13号)要求,重点治理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的理由推诿患者、勒令出院,将不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入院的情形。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认真掌握患者入出院指征、转诊条件和手术适应症。

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

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

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 | 天津市卫健委官网

来源:天津广播

文章来源:《医疗装备》 网址: http://www.ylzbzz.cn/zonghexinwen/2021/0519/1651.html



上一篇:构建全方位医疗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这么做省力
下一篇:婺源县医疗保障局严打欺诈骗保行为

医疗装备投稿 | 医疗装备编辑部| 医疗装备版面费 | 医疗装备论文发表 | 医疗装备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医疗装备》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